前中共政治局常委周永康突被宣布判處無期徒刑!周永康涉受賄、濫用職權、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其中受賄總額近一億三千萬元(人民幣,下同),昨天在天津秘密審判,法院指他認罪悔罪、主動要求親屬退贓,因此輕判。滿頭白髮的周永康表示不上訴,稱「給黨和國家造成了重大損失」。
周永康成為中共涉貪入獄的最高級官員,破「刑不上常委」的潛規則!新華社及央視新聞昨晚六點同步發布周永康案宣判消息,並在七點的新聞聯播上播出庭上片段。七十二歲周永康由兩名法警押送,在天津市第一人民法院出庭聽判。
破「刑不上常委」潛規則
他身穿黑色外衣,滿頭白髮、臉容憔悴,完全沒有昔日「政法王」的派頭。這是二○一三年十月一日他參加母校中國石油大學校慶活動後,首度公開露面。他站在被告席上表示「認罪悔罪」,「給黨和國家造成了重大損失」,並稱對其依法處理「體現了全面從嚴治黨、全面依法治國的決心。」
與前政治局委員薄熙來案不同,周案沒有公開審理。新華社報道,案件五月二十二日閉門開審,不公開審理的原因是「案中一些犯罪事實證據涉及國家秘密」。
判決書稱,周永康利用職權,為吳兵(四川富商)、丁雪峰(前山西呂梁市長)、溫青山(前中石油總會計師)、周灝(侄子、中石油集團遼河油田公司原黨委書記)、蔣潔敏(原中石油董事長、國資委主任)謀取利益,收受蔣潔敏給予的價值七十三點一一萬元的財物。周永康長子周濱、妻子賈曉曄,也收受吳兵、丁雪峰、溫青山、周灝給予的折合一點二九億元的財物,並在事後告知周永康。
閉門審理 涉五絕密文件
濫用職權方面,周永康要求蔣潔敏、李春城(前四川省委副書記),為兒子周濱、侄子周鋒、胞弟周元青、商人何燕、商人曹永正等人經商提供幫助,使上述人員獲利二十一點三六億元,造成經濟損失十四點八六億元,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
法院又認定,周永康在其辦公室將五份絕密級文件、一份機密級文件,交給不應知悉上述文件內容的曹永正。報道沒交代這些文件的任何內容。
自二○一三年十二月周永康被帶走後,一度傳出其不配合調查的消息。不過,新華社稱,「周永康受賄數額特別巨大,但其歸案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認罪悔罪,絕大部分賄賂係其親屬收受且其係事後知情,案發後主動要求親屬退贓且受賄款物全部追繳,具有法定、酌定從輕處罰情節。」
至於濫權及泄密部分,法院稱「犯罪情節特別嚴重,但未造成特別嚴重的後果」。
周永康三宗罪
受賄罪
周永康:收受前中石油董事長蔣潔敏73萬元
妻兒:收受商人吳兵、前呂梁市長丁雪峰、前中石油總會計師溫青山等人1.29億元
濫用職權罪
要求蔣潔敏、前四川省委副書記李春城,為兒子周濱等人非法獲利逾21億元,造成經濟損失14.88億元
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
在辦公室將5份絕密級文件、1份機密級文件交給商人曹永正
周永康案事件簿
2012年11月
十八大退休,卸任政治局常委兼中央政法委書記
2013年10月1日
到母校中國石油大學參加校慶,被查前最後露面
2013年12月1日
和妻子在北京家中被帶走;兒子周濱回國被扣查
2014年7月29日
中央正式宣布對周永康立案審查
2014年12月5日
遭開除中共黨籍,涉違紀、受賄、通姦、泄密、濫權
2015年4月3日
涉受賄、濫用職權、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起訴至天津市法院
2015年5月22日
天津法院秘密開審
2015年5月22日
三罪並罰被判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