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無奇不有,趙薇遭遇奇葩訴訟
設計對白:再瞪我,再瞪我就告你!
全國法院正式實施立案登記制已滿一個月,改革帶來哪些變化,立案難是否得到有效解決?《法制日報》記者近日採訪北京、上海、廣東、重慶等多地基層法院發現,各地基層法院收案情況基本平穩,但民告官案件呈現爆棚之勢,不具有可訴性案件也隨之增加。
收案數量整體上升明顯
5月25日8時30分,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立案大廳,遞交起訴狀的長隊已經排到院子裏。
“5月12日一天接待792人,當場立案674件,立案總量高達721件。”朝陽法院立案庭庭長韓毅剛告訴記者,這相當於朝陽法院過去一週的立案總數。
他透露,實施立案登記制後,新收案件增長速度明顯加快,同比增長55%,各類型案件均有不同幅度增長。截至5月20日,朝陽法院新收各類案件9560件,其中民事2763件,同比上升56%;商事4691件,同比上升99%;知識產權455件,同比上升207%;行政112件,同比上升229%,增幅最大。
截至5月25日,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共受理各類案件8384件,較去年同期降低0.51%,但行政類訴訟有較大增加,新收75件,環比增加36.36%。重慶市江北區人民法院新收案件1230件,增幅與今年前幾個月接近。
廣東省佛山市順德區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長顧瑋琦表示,從5月4日至22日共15個工作日,順德法院收到立案材料2249件,其中,當場立案2196件,同比增長8.5%,當場立案率97.64%,一次性告知當事人補充材料44件。
採訪中,多位立案庭庭長表示,立案登記制改革對案件數量的增長有一定影響,但是影響並沒有外界想象的那麼大。事實上,在立案登記制改革施行前,法院也是嚴格按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進行立案審查的,實施立案登記制改革前立不了案,改革後可以立案的情況並不多見。
工作量大增法官壓力大
除最直接的收案數量變化,法官們實實在在感受到工作狀態變化明顯。
首當其衝的是立案法官。江北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長餘江告訴記者,根據登記立案的相關要求,立案法官要做的工作比以前更多、更細,責任更大。
順德法院立案庭法官徐豔説,實行立案登記改革後,對於暫時不能立案的案件,法院要編號登記、建檔建冊並進行一次性告知。登記之後需要跟蹤處理,規定時間內補正材料的,要查找案卷辦理立案手續,規定時間內無法補正材料的,要及時作出處理和答覆。
韓毅剛表示,立案登記制改革後,絕大多數案件需要當場立案,法官現場指導、釋明的工作量明顯加大。需要發放給當事人的《廉政監督卡》、《訴訟服務告知書》等材料的數量增加。他笑言,現在最怕庭裏的立案法官請假。
據浦東新區法院立案一庭庭長童凌介紹,為了應對立案登記制改革帶來的衝擊,浦東新區法院已在全市率先啟用“自助立案ATM機”。簡單的民商事、集團及執行案件,經預約、預檢,確認符合受理條件的,當事人或代理律師可以在自助立案登記室登錄自助立案登記系統,自行輸入案件資訊,提交證據材料,打印出相關訴訟法律文書後,自助完成立案登記。
感受到空前壓力的還有審判一線法官。
“立案登記制改革實施的第一週,我收了40件案子。”朝陽法院民一庭法官王陽説,壓力不僅來源於案件數量的增長,其他事務性工作也在增加。比如以前立案法官對案件材料進行審查時,儘量要求當事人備齊訴訟所必需的材料;實行立案登記制後,有的案件訴訟請求不大明確,法官往往需要找原告核實。
順德法院龍江法庭法官周海民也有相似的感受。他説,現在,一些原本可以由當事人自行調查的事項,變成審判一線法官的核查義務。
奇葩訴由迭出法官無奈
隨着立案登記制的廣泛宣傳,公眾對立案增加了感性瞭解,但不夠深入準確,誤將訴狀登記等同於立案,導致對案件受理抱有較高期待。記者瞭解到,立案登記制實施1個月以來,許多不具有可訴性的案件隨之增加。
浦東新區法院碰到的訴由讓人大跌眼鏡。童凌透露,有當事人來法院起訴演員趙薇要求其賠償精神損失費,理由是認為趙薇在電視中一直瞪他;還有律師起訴其他法院法官要求賠償醫藥費及精神損失費,理由是該法官開庭過程中未休庭導致其健康出現問題等。據瞭解,5月,浦東新區法院共出具不予受理立案裁定14件,較去年同期的8件增長75%。
“很多當事人、律師仍然存在誤區,認為登記立案就等於所有案件均要立案受理。”童凌表示,很多當事人、律師提交的材料不齊或者案件不符合受理條件時,雖經窗口法官釋明、向其出具“收”字號材料收據,仍不願意補正材料,認為法院應當立案受理,不僅影響了窗口的立案效率,也嚴重影響審判質效。
韓毅剛認為,立案法官要轉變觀念,立案庭不是醫院的掛號處,而應該相當於急診室,不能收了案子就完事大吉,要保證立案質量,對當事人負責,對審判庭法官負責。
“從一個月總體情況看,立案登記制後,僅按照法律規定進行形式審查,當事人立案難問題確實得到有效解決。”韓毅剛説。
餘江也表示,改革實施後,起訴人與法官的糾纏少了,訴訟環境更加和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