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院獲准升格大學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批准向香港教育學院(教院)授予大學名銜,其中、英文名稱將分別改為「香港教育大學」及「The Education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為使有關名稱更改生效,港府將於2月19日在憲報刊登相關修訂條例草案,並將於3月2日提交立法會。
教育局局長吳克儉祝賀教院之餘表示,授予大學名銜,是對教院多年來的努力和貢獻予以肯定,並將增強公眾對該校及其畢業生的信心。
除了授予大學名銜,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亦決定就教院現已取得學科範圍評審資格的3個學科範圍,向該校授予自行評審資格。該3個學科範圍分別為中文研究、英文研究及環境研究。
此外,教院現時亦有在其他範圍開辦學士學位課程。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批准,如教院日後能在這些餘下範圍取得學科範圍評審資格,教院將獲授全面自行評審資格。一如其他7所教資會資助大學,教院仍須繼續定期接受教資會轄下質素保證局的外部質素核證。
1994年,4所教育學院和語文教育學院合併成為教院。2014年7月,教院向政府申請獲授大學名銜。教資會於是成立由牛津大學大學學院院長Ivor Crewe領導的檢討工作小組,考慮有關事宜,並於去年9月向教育局提交檢討工作小組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