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公署踢爆房屋署「篤數」,刻意製造三年可上樓的假象!公屋輪候申請宗數逼近二十九萬大關,輪候上樓的時間距離平均三年的目標愈來愈遠,房署被揭發在發放公屋輪候時間資料誤導公眾,將公屋「一般申請者」平均輪候時間與優先上樓的長者及「特快公屋編配計劃」的申請人一併計算,「人為地」壓低輪候公屋時間,而實則截至去年六月底,已有逾半的一般申請者輪候時間超過三年的目標,最長輪候時間更逾七年。公屋聯會估計若「分隊」計算,一般申請人平均輪候時間實際已長達五年,認為政府應分項公布數據,讓申請人掌握實際情況。
現時房委會每季公布公屋輪候冊的申請宗數及平均輪候時間,輪候時間以公屋申請登記起計算,直至首次配屋為止。今年九月底,一般公屋申請的平均輪候時間已延長至三點六年。審計署早於一三年十一月已發表審計報告,批評房屋署為求達致平均三年上樓的目標,將輪候時間較短的長者單身人士歸入一般申請類別,壓低一般申請人的平均輪候時間,有「篤數」之嫌。
連優先配屋申請計算
申訴專員公署昨日公布一項主動調查,炮轟房署計算平均公屋輪候時間過於籠統,「一般申請者」除了包括一般家庭申請外,另涵蓋「長者一人申請」、「共享頤年」及「天倫樂」優先配屋計劃,就連選擇「凶宅」等不受歡迎單位的特快公屋編配計劃亦包含在內,大大縮短平均輪候時間。
申訴專員公署引述房署去年六月資料,顯示一般申請者平均輪候時間為三年,但撇除長者一人申請者,平均需輪候實際為三年四個半月,再撇除「共享頤年」計劃的申請人,上樓時間進一步延至三年六個月,若作細分,五成二一般申請人的輪候時間超過三年,最長超過七年。申訴專員劉燕卿批評房署提供的平均輪候時間與實際情況有很大差異,誤導申請人,容易招致投訴,製造三年上樓假象,公署過去四年便接獲一百一十宗「三年未能上樓」的投訴。
公署亦批評房署自一一年起每年均有分析一般申請人申請地區及不同家庭人數的輪候時間,但內容收錄於房委會文件庫,申請人未必能掌握關鍵數據。房署解釋輪候時間難以預計,過去趨勢亦不代表將來的情況,認為向申請人提供資料反會「幫倒忙」。但公署反駁有關說法武斷,建議房署按不同類別申請者計算平均輪候時間。
撇除年輕單身者不公
公屋聯會主席王坤批評,房屋署計算平均輪候時間的方式不公平,「如果整體計晒,點解又唔計埋年輕單身人士?」
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主席黃遠輝不同意誤導申請人的說法,強調房委會不曾調整輪候公屋時間的計算方式,認為平均輪候時間可作為房署指標,毋須更改。他又指截至今年六月底,一般家庭申請宗數逾十四萬份,其中四萬六千個家庭等候逾三年,當中以三至四人家庭較多,他們大部分申請市區公屋,加上過往累積數目較多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