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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參議院26日通過涉藏決議,聲稱甄選第十五世達賴喇嘛的職責只屬於第十四世達賴喇嘛的私人辦公室官員,中國政府對這一宗教活動的任何干預均無效。據瞭解,這是美國會參議院首次通過類似決議。“這項決議又一次向世人表明了美方某些人一貫的、莫名其妙的無知和傲慢。”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27日在回應《環球時報》記者有關此事的問詢時這樣表示。
據印度報業托拉斯27日報導,這項議案是由馬爾科·盧比奧、帕特裏克·萊希等幾名美國議員共同提出的。他們稱“要和西藏人民站在一起,與其是堅定不移的朋友”。通過的決議中包括這樣的內容:藏傳佛教有權在不受中國政府任何干涉的情况下自行决定領導人,包括未來的十五世達賴喇嘛。“中國政府任何企圖任命或安插自己的候選人擔任包括十五世達賴在內的藏傳佛教領袖的干涉都是無效的。”此外,該決議還將1959年3月10日——西藏爆發叛亂的日子定為“西藏權利日”,並呼籲美國國務卿全面執行2002年通過的《西藏政策法案》。
針對美方無理干涉中國內政的做法,華春瑩27日在外交部例行記者會上對《環球時報》記者說,活佛轉世是藏傳佛教特有的傳承管道。達賴喇嘛活佛轉世系統已經有幾百年的歷史,有一套完整的宗教儀軌和歷史定制。達賴喇嘛的轉世,應當遵循宗教儀軌、歷史定制和中國法律、法規進行,而不是由誰說了算,更不是由任何毫不相干的外國說了算。
近日,美國務院還在《2017年國別人權報告》中就中國人權狀況,包括少數民族問題等進行指責。華春瑩說,美國的一些議員和官員本應集中精力為本國人民服好務,但很可惜的是,他們似乎總是有選擇地忽視自己國內面臨的問題,而對其他國家內部事務表現出異乎尋常的“熱心”,對其他國家的內部事務指手畫腳、說三道四。
華春瑩告訴《環球時報》記者,現在美國國內的問題很多。根據中國國新辦剛公佈的《2017美國的人權記錄》,美國系統性種族歧視加劇了社會撕裂,執法司法領域存在系統性種族歧視。42%的受訪美國群眾表示對美國的種族關係感到極度擔憂,58%的受訪者認為種族主義是美國社會的一個大問題。“我們奉勸美國有關人士首先搞准自己的定位,在信口開河指責別國之前,自己先修身齊家,治理好自己的國家。”華春瑩說。
我國人權工作者李明哲11日在中國湖南岳陽市中級法院出庭,他回答公訴檢察官提問時數度表示,他的行為「惡意攻擊、抹黑中國共產黨、現行制度、中國政府」,確實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05條的「顛覆國家政權罪」;他感謝執法單位「文明辦案」,讓他對中國的法治與執法有「重新認識」,關押期間從電視上看到中國的發展與進步,讓他認識到,他過去在台灣接觸到媒體對中國的報導,是有偏差的,他對犯罪行為「表示認罪與悔罪」。
李明哲3月入境中國後被關押至今,首度在庭上露面。檢方指出,在中國湖北省證券公司擔任財務經理的彭宇華與李明哲共同組織、策劃實施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05條第1款「顛覆國家政權罪」,應追究其刑事責任,兩人是犯罪事實的「首要分子」,證據確實充分。
檢方指控,彭宇華自2012年以來,先後在微信創建兩岸牽手QQ情、圍觀中國、圍觀華南等系列,拉攏李明哲等數十名境內外對中國政府和社會主義制度不滿的人士,成立以顛覆國家政權及基本政治制度為目標的「梅花公司」,制定組織綱領和架構、成員分工,彭、李透過網路平台及線上聚會,組織成員,炒作近年來的「熱點事件」,發佈詆毀攻擊政府部門和國家制度的言論、挑起對政府的仇視,意圖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及社會穩定。
檢方指出,彭宇華與李明哲交換意見後,在2012年成立梅花公司,李曾就在境外註冊NGO、海外媒體聯絡等方面提供意見,梅花公司以建立政黨、推翻國家基本政治制度為目標,以網路為載體,發展組織成員,計劃在海外成立律師、媒體聯盟,以2017年有100萬人覆蓋全國為目標,也有明確的財務管理規範。
檢方指出,彭宇華曾在武漢召開會議,進行相關討論,但那次會議李明哲沒有參加,在武漢會議後,設立區域分群,李明哲曾是管理員,負責圍觀華南QQ群,後來也負責成立圍觀華東QQ群,圍觀中國的成員有2000餘人;而在梅花公司的分工中,李明哲擔任執行副經理,負責教育培訓,提出前期自主、中期整合、後期革新等發展階段,最終實現顛覆國家政權的目標。
檢方指控,李明哲多次通過互聯網,組織圍觀華南QQ群核心成員會議,討論群管理、群內活動事項,並在圍觀中國、圍觀華南舉辦「公民學堂」,撰寫文章,肆意攻擊國家現行政治制度,灌輸如何從單一事件的維權,提升到推翻國家政治制度的理念;在2012年至2016年間,李明哲通過QQ空間、微信、臉書等社交網站,大規模散播誹謗中國政府、社會制度的圖片和文章,煽動顛覆國家政權。
李明哲回答時指出,他的供述是自願的,司法機關也保障他的合法權益,他是透過微博認識彭宇華,彭把他拉到圍觀中國QQ群。
李明哲說,他有組織公民學堂,撰寫惡意抹黑中國共產黨、中國政府及現行制度的文章,意圖顛覆國家政權,也散佈與六四事件、天安門運動、西方顏色革命、蘇聯解體的文章,也曾針對「熱點事件」進行網路動員,去過廣東、廣州、深圳、廣西、福建,參加圍觀華南群幹部聚會以及其他群友的聚會。
檢方問他是否散佈不排斥暴力革命的言論,李明哲說「是」。檢方也問他,現在對自己有怎樣的認識,李明哲說,他確實觸犯「顛覆國家政權罪」,他在台灣,接觸到「對中國有偏見的媒體報導」,與他現在接觸到的中國法治、執法有很大不同,「讓我對中國有重新認識」,他在看守所,有電視可看,對中國有完整、真實介紹,「讓我認識到中國發展與進步」,與過去他在台灣接收到的資訊,「完全不一樣」;他感謝實際執法單位的文明辦案,保障他個人的人身安全及用藥的權利,他在看守所得到資訊,讓他認識到,他過去的思想,以及接受到的資訊是錯誤的,導致他有觸犯法律的犯罪行為,「我表示認罪與悔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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