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淫男性侵智障少女遭判刑,假釋再犯重判9年。
56歲的古姓男子見11歲同住的女童患有輕度智能障礙,竟在2016年9月到隔年1月間,叫女童進入房間,以手指、性器官性侵女童3次。士林地院審結,依鑑定人、社工的查訪紀錄,古男測謊呈現不時反應等證據,合議庭採信女童說法,認定非女童親身經歷無法編造,「叔叔尿尿的地方放進女童尿尿的地方」,依對未滿14歲心智缺陷女子犯強制性交罪,判決應執行有期徒刑9年,可上訴。
古姓男子曾犯下殺人未遂罪,2016年與被害女童、女童的母親同住在新北市八里區,同居5個月後,古要女童進入他的房間,用手撫摸女童胸部,再以手指、下體性侵領有輕度智能障礙手冊的國小6年級的女童。
女童事發後一直不敢告訴母親,直到隔年7、8月才告訴母親下體會痛,但母親並不以為意,還在警詢時說,當時他正在炒菜,請同住的「古叔叔」幫女童洗澡,原因是女童洗澡都洗不乾淨,懷疑下體出血是女童看成人頻道後,用手指撥弄自己的陰部,弄到流血。
而古男則辯稱,女童看成人頻道,幻想自己被性侵。他還主動告訴社工,請社工告誡女童不要脫光衣服在家裡走來走去,證明他沒有犯下性侵一罪。至於古沒有通過測謊,是因為他患有心肌梗塞、痛風等疾病,很容易緊張,測謊問題「你有沒有跟女童性交?」他回答「沒有」,才會呈現不實反應,法院認為古的脫罪之詞,並不採信。
判決指出,輕度智能障礙人士,陳述能力本來就不及一般成年人,但經社工、專業的鑑定人,不會誘導女童說出不實的內容,且事發過程,若不是女童親身經歷,很難單憑女童幻想,或是看A片就能杜撰出來。
而且女童母親的證詞更加矛盾,竟以忙於炒菜為由,委由剛認識不到1年的叔叔幫女兒洗澡,法官問女童母,為何不先放下炒菜工作,自己幫女兒洗澡,女童母則默不做聲,合議庭不採信女童母說,女兒玩下體玩到流血一說。
判決指出,古假釋出獄1年多,竟利用年幼且輕度智能障礙的女子,滿足個人性慾,對於刑罰的反應力不足,行為依然偏差,人倫與法治觀念淡薄,侵害他人性自主決定權,依法加重其刑,並依女童說曾遭性侵3次,分別判處有期徒刑7年2月到7年6月不等,應執行有期徒刑9年。
丁小芹是非不斷。(資料照,記者王藝菘攝)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丁小芹是非不斷,她原在台北東區經營服飾店,雖已關店,但合夥人蔡女指控,丁小芹前年稱自己認識貿易商,能以批發價買到香奈兒包,付了4萬8000元給丁,但卻收到仿冒品,丁事後還搞失聯,新北地院昨依詐欺、違反商標法等罪,判丁小芹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對此丁小芹昨在臉書發聲明,表示還要在上訴,與網友留言中更嗆法官和檢察官不懂英文。
丁小芹PO文下方留言中嗆法官和檢察官不懂英文。(圖取自T-ANA丁小芹臉書)丁小芹發出聲明。(圖取自T-ANA丁小芹臉書)
丁小芹在臉書上PO出一張聲明書:「2013年友人所託網購新台幣4萬8000元之香奈兒肩背包,我收到後,未拆封即請計程車送交友人。但數日後友人告知係仿冒品,我要求友人向網路公司辦理退貨,友人卻不把貨交還,反而提出告訴,邀求數倍的賠償。我向網路公司查詢交易資訊時,該網路公司因遭合併,網站暫停使用,目前雖經第三人轉介,取得訂購資料,但其他交易流程資料,尚無法取得,致辯解不被採信…本件雖只是新台幣4萬8000元的手提包,但我還是要繼續追查,上訴辯解,以還我清白。」
丁小芹還在PO文底下留言「沒事的!挺的住,什淘寶亂七八糟,全是亂寫一通!難道美國官網不能賣義大利,米蘭,法國商品?!英文通訊法官檢查(察)官不懂就這樣宣判,早料到。我也是受害者…」,向網友訴委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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