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藝人黃子佼涉強制猥褻 被限制出境
台灣藝人黃子佼被控涉強制猥褻等罪,台北地檢署4日指揮台北市警察局婦幼警察隊搜索其住處並約談。歷經一個多小時的偵訊,黃子佼以35萬元(新台幣)交保候傳,並被限制出境出海,並禁止黃子佼接觸、騷擾被害人及家屬。
全案起於1名網友在社群網站臉書(Facebook)發文表示,10多年前曾遭演藝圈人士在車上強吻,甚至遭拍裸上半身照片;黃子佼在臉書直播承認是加害者並道歉,之後另有網友發文指曾被黃子佼疑哄騙拍裸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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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藝人黃子佼被控涉強制猥褻等罪,台北地檢署4日指揮台北市警察局婦幼警察隊搜索其住處並約談。歷經一個多小時的偵訊,黃子佼以35萬元(新台幣)交保候傳,並被限制出境出海,並禁止黃子佼接觸、騷擾被害人及家屬。
全案起於1名網友在社群網站臉書(Facebook)發文表示,10多年前曾遭演藝圈人士在車上強吻,甚至遭拍裸上半身照片;黃子佼在臉書直播承認是加害者並道歉,之後另有網友發文指曾被黃子佼疑哄騙拍裸照。
香港言行出位的網紅「劉馬車」(原名劉駿軒)去年與人爭執後人大打出手,同案另外三名被告分別被判接受社會服務令及緩刑。控方在庭上披露,劉馬車案發後在內地犯事被公安拘捕,至今尚未回港,被警方通緝。
「中國裁判文書網」日前發布一份二審刑事裁定書,顯示已有前科的劉馬車再犯「強制猥褻罪」,經一審、二審後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現羈押於深圳市南山區看守所。
刑事裁定書指,案發在去年7月15日凌晨3時許,醉酒的邱姓受害人被同事放置在深圳南山區一間名為「SUPERFACE」的酒吧外小賣部附近的靠椅上休息,劉馬車其後就趁邱女同事前往小賣部購買物品,無人照看之機,將邱女抱走並搭乘的士抵達粵海賓館218房,「劉某軒將邱某某放在床上,脫掉其褲子及內褲,將其生殖器從邱某某臀部後插入,在其陰部摩擦,並拍攝視頻、照片」。劉馬車事後將邱女帶出賓館,扔到另一間酒吧「BBR」樓下麵包店的門口。約2小時後,公安機關在「SUPERFACE」門口將劉馬車抓獲歸案。
法院在一審判決時認定,劉馬車趁受害人醉酒而不知反抗、不能反抗之際強行猥褻他人,同時劉馬車曾被判處有期徒刑,結果在刑罰執行完畢後5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屬於累犯,且是同類罪名,依法要從重處罰。刑事裁定書指,劉馬車在2016年9月27日因犯強制猥褻罪、猥褻兒童罪,已被深圳福田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並於2018年9月27日刑滿釋放。
劉馬車言行出位,其動向受到不少網民關注
法院指,劉明知邱女有人照顧,卻乘照顧人不備之際偷偷帶走邱女,又在猥褻過程進行拍攝,「其行為較惡劣,危害性較大」。刑事裁定書更提到,劉馬車在偵查階段中供述與邱女不相識,帶邱女去賓館的目的就是要體驗「執屍」的刺激,並拍攝性愛影片、相片。
任何身份都不是犯罪擋箭牌
任何人都沒有法外之權
對於猥褻兒童的犯罪分子
無論什麼身份,有多少資產
依法嚴懲,絕不手軟!
“新城控股董事長王某某涉嫌猥褻女童”一案持續發酵,昨夜,三大央媒火力全開,密集發聲,用辭罕見嚴厲。
上市公司董事長涉嫌猥褻女童
7月3日,有媒體報導,新城控股董事長王某某涉嫌猥褻女童,於7月1日在上海被採取強制措施。
據悉,王某某猥褻女童的行為發生於6月29日下午,地點為上海萬航渡路一家五星級飯店。被猥褻女童事後向在江蘇的母親打電話哭訴,母親即赴上海報警,王某某隨即被採取強制措施。女童已驗傷情,構成輕傷。
7月3日晚,上海警方通報確認王某某涉嫌猥褻女童屬實,另有一名犯罪嫌疑人也被刑拘。
警情通報顯示,上海普陀警方於6月30日22時許接王女士報警,稱其女兒被朋友周某某(女,49歲,江蘇人)從江蘇老家帶至上海併入住本市一飯店,後其女兒在房間內遭到一男子猥褻。
7月1日下午,在警方工作下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男,57歲,江蘇人)至公安機關接受調查。7月2日晚,犯罪嫌疑人周某某至公安機關自首。現時,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周某某因涉嫌猥褻兒童罪已被普陀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新城控股連夜“換帥”
7月3日晚,新城控股在上交所官網發佈了關於公司董事長變更的公告。
其中提到,公司實際控制人、董事長王振華先生因個人原因被刑事拘留,未能出席本次董事會。公司董事長變更,選舉公司董事兼總裁王曉松任公司第二届董事會董事長。據悉,二人為父子關係。
此外,公告中還提到,王振華將繼續擔任公司第二届董事會董事職務。
據公開資料,王振華出生於1962年3月,為新城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新城發展控股有限公司創辦人,2005年8月完成長江商學院工商管理專業學習,獲碩士學位。
2016年,王振華因個人原因接受常州市武進區紀委調查。王振華所創立的新城控股現時已成為房地產行業前20强,總資產達人民幣3303.18億元。
三大央媒火力全開:
嚴懲不貸,絕不手軟!
雖然案件仍在偵辦過程中,具體案情還有待警方進一步調查證實,但這一令人髮指的罪行,已然引發公憤。人民日報、新華社、光明日報等央媒均發聲怒批,用辭罕見嚴厲。
“任何身份都不是犯罪擋箭牌,任何人都沒有法外之權,底線已不存,何須遮羞布?!”——@人民日報
警方通報剛公佈,@人民日報火速發聲,提出了針對該案的三個焦點問題:
“究竟是猥褻還是强奸?”“輸送幼女是否存在病態利益鏈?”“嫌犯有無性侵女童前科?”
同時嚴正表態,守衛兒童權益,不容絲毫妥協和讓利。
當晚23點半左右,@人民日報再發嚴厲評論,“任何身份都不是犯罪擋箭牌,任何人都沒有法外之權”。是否為慣犯,是否存在產業鏈,均要徹查!
“對猥褻兒童的犯罪分子,無論他是什麼身份,也不管他有多少資產,必須依法嚴懲、決不手軟!”——@新華視點
新華社也表達了同樣的觀點。
@新華視點評論中稱,王某某作為一名知名企業家、公眾人物,卻將罪惡之手伸向柔弱的孩子,對於這種令人髮指的犯罪行為,公眾向來深惡痛絕。根據最高法、最高檢等部門相關意見:應當依法從嚴懲治。
“涉嫌猥褻女童如屬實:沒啥好說的,從嚴從重吧!”——@光明日報
@光明日報更從法律角度,找出了從嚴從重處罰的依據。
儘管該案還處於偵查階段,是否定罪量刑,還須經過法院的審理裁判,但對於猥褻兒童的犯罪分子,將面臨什麼法律後果,並非未知數。根據《刑法》規定,“猥褻婦女的處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前款罪的,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猥褻兒童的,依照兩款的規定從重處罰”。如果王某猥褻兒童罪成立,就應當在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幅度內,依法律“上限”處罰。此外,還應看到的是,王某的猥褻兒童行為,還造成了女童輕傷的嚴重後果。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發的《關於依法懲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見》,“實施猥褻兒童犯罪,造成兒童輕傷以上後果,同時構成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基於刑法規定的故意傷害罪,輕傷程度“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所以應以涉嫌猥褻兒童罪追究刑責,而導致兒童身
體傷害的結果,應作為加重的情節,提高已有的量刑幅度。
對於猥褻兒童的犯罪分子
無論什麼身份,有多少資產
依法嚴懲,絕不手軟!
這是福斯對公平正義的期許與呼聲
只有讓犯罪分子付出足够昂貴的代價
才能向潜在的不法分子
敲響“伸手必被抓”的警鐘!
舞台劇導演及演員黃嘉威於2013年至2016年間涉嫌誘未成年少女拍裸照,以及要求女方為他口交並拍下影片,黃被控一項向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及一項製作兒童色情物品罪,今(20日)被押解往西九龍法院提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他申請保釋被拒,須還押至10月15日再訊以待警方調查。控方指稱,被告在涉案期間幾乎每個月都帶事主到賓館一次,涉為她拍裸照、進行口交甚至其他行為。
被告黃嘉威(37歲)今出庭時看來憔悴,聽取控罪後點頭表示明白內容。控罪指,被告於2013年7月至2016年7月30日期間,在荃灣區一間賓館內,向年齡在16歲以下的女事主X作出猥褻行為;以及被控於同一時段內,在荃灣區一間賓館為X拍攝裸照及口交影片。
控方指稱,X現年已18歲,她於13歲時在網上平台認識被告。被告當時自稱攝影師及及導演,邀X拍照,X同意。二人遂到荃灣區一間賓館,在房間內為X拍裸照,期間替X蒙眼及要X為他口交,X照做。在她13至16歲這段未成年階段期間,二人幾乎每月一次到該賓館,作拍照、口交等行為。
直至X現年18歲,其男友於今年8月從X的電話內發現一些訊息及照片後揭發事件,X決定報警。其後警方將被告拘捕,在警誡下被告曾有招認。其後警方在被告的電腦內檢出與其他若干未成年少女口交、性交影片,當中包括SM性虐內容,故警方須繼續調查是否涉及其他受害人。
裁判官考慮案情嚴重,憂慮若准被告保釋或會滋擾證人及干擾調查,故拒絕其保釋申請,並提醒被告有權向原訟庭申請保釋。此外,被告將於本月28日覆核保釋申請。
淩晨叫外賣遭猥褻女孩好心卻開門緝盜萬萬沒想到驚掉下巴網絡圖片
【淩晨叫外賣遭猥褻女孩好心卻開門緝盜萬萬沒想到驚掉下巴】淩晨5點叫外賣,卻被送餐員入室猥褻,這樣的事就發生在泉州雲穀社區一棟塔樓裏。
2月22日淩晨4點57分,在泉州雲穀社區一塔樓裏,22歲的單身女生小吳用手機點了一份美團外賣。不到淩晨5點半,外賣小哥就敲響她家的門了。像往常一樣,小吳沒想太多,穿著睡衣,接過外賣,可沒想到小哥對她說“能借用你家廁所嗎,內急”。沒等小吳同意,外賣小哥就闖進來了,問了衛生間的方位,徑直走進去。
穿著睡衣的小吳,愣是在門內站著,大門開著。小哥沒一會兒上完廁所出來,猶豫了一下,卻沒走出去,而是伸手把門關上,開始對小吳動手脚,摸起小吳的臉,直接親上去。小吳一驚,來不及回避,直喊“救命”。
而外賣小哥馬上用手捂住小吳的嘴,示意她不要喊,並試圖把手伸向小吳的睡衣深處。小吳急忙擋開,大聲說:“我男朋友就快上來了,已經在電梯裏了。”外賣小哥一聽,猶豫兩秒,拉開門,閃人了。
隨即,驚魂未定的小吳馬上報警。5點40分,接到報警的東海派出所民警,按小吳提供的美團外賣電話,聯系上猥褻小吳的男子。男子聽到傳喚,馬上承認猥褻事實,聲稱“見她長得漂亮,屋裡也沒其他人,所以一時衝動”。
據東海派出所民警介紹,受害者小吳,22歲。外賣人員姓周,22歲,四川人。現時周某已被行政拘留,因入室猥褻單身女孩,將面臨7天的行政拘留。
昨天,海都記者聯系美團公關工作人員和美團負責泉州、晋江、石獅配送的負責人張先生。張先生解釋,叫餐時,通常是由美團專職的送餐員送餐,還有的是店家雇用的送餐員送餐。對於女孩當天點的是哪家餐館的餐,外賣人員是店家雇用還是美團專職送餐員,他們已經開始內部調查,現時仍在調查中。
男子路邊草叢中强奸15歲未成年女同事事後女孩竟表示原諒近日,一起强奸未成年少女的事件引起廣大關注,不解的是事後女方竟表示了原諒。26歲男子郭某某在通州區某火鍋店擔任廚師,下班後他邀請同事吃飯喝酒,並送15歲女同事小麗回宿舍。途中,郭某某在草叢中對小麗強制猥褻,手段下流,十分禽獸,簡直令人震驚。居然對著同事也起這麼下流之心,真是太讓人感到害怕了。男子草叢猥褻同事詳情:法院介紹,5月的一天下午,下班後,郭某某邀請同事小麗、小張吃飯,席間其和小麗各喝了4瓶啤酒,後小張先行離開,郭某某在將小麗送回組織宿舍的路上,趁小麗醉酒之際,在路邊草叢強制猥褻小麗。後因火鍋店經理報警被查獲。男子路邊草叢中强奸15歲未成年女同事事後女孩竟表示原諒經法院調解,被告人郭某某賠償被害人小麗醫藥費等各項經濟損失共計人民幣3000元,小麗對郭某某表示諒解。庭審過程中,被告人郭某某認罪悔罪,稱其與小麗系普通同事關係,自己一向遵紀守法,此次系“酒後情不自禁”。男子路邊草叢中强奸15歲未成年女同事事後女孩竟表示原諒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郭某某無視國法,違背婦女意志,趁婦女醉酒強制實施猥褻,其行為構成強制猥褻婦女罪,應依法予以懲處。
12月5日電(記者張一辰)備受關注的西安市甘家寨兩姐妹受侵害案5日在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被告人聶李强一審被判死刑。
被告人聶李强,1980年出生,家住西安市碑林區。西安市檢察院的起訴書稱,2016年1月15日淩晨4時許,陝西應急救援總隊特勤支隊隊長聶李强在西安市高新區甘家寨西區東門外等候女友期間,發現倆女孩乘坐計程車回家,見二人均為年輕女子,遂起性侵之念。聶李强從自己車內取出一把榔頭,尾隨二人後持榔頭連續猛擊倆女孩頭部,致二人受傷倒地。其中一女子倒地掙扎中,聶李强對其進行猥褻。
事發後,倆女孩被送往西安市高新醫院進行搶救,倆女孩是一對姐妹,姐姐16周歲,妹妹年僅14周歲。2016年1月25日,姐姐搶救無效死亡,經法醫鑒定,姐姐頭部遭受鈍性外力作用,致重型開放性顱腦損傷死亡,妹妹損傷程度屬重傷二級,傷殘程度屬八級。2016年1月22日,被告人聶李强到公安機關投案。經查,2001年,聶李强因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2011年1月因強姦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7個月,2012年6月19日减刑釋放。
在本案一審的庭審中,被告人對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承認屬實,辯稱其行為不構成故意殺人罪。其辯護人提出,被告人的行為不構成故意殺人罪,應以強姦罪定罪處罰。
在2016年12月5日的宣判中,法院認為,被告人聶李强為性侵兩被害人竟持榔頭猛擊兩被害人頭部,致一人死亡一人重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西安市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聶李强故意殺人的犯罪事實成立,罪名和適用法律正確,應予支持。
最終,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以被告人聶李强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被告人聶李强當庭表示上訴。
日本旅行社「HIS」推出「與東大正妹一起搭飛機」企劃,並刊出5名女大生的美女圖鑑,搭配不同旅遊主題,在機上提供1對1親密互動服務,一起飛到目的地,活動推出後卻招來「猥褻」、「性騷擾」、「低俗」等大量批評。
旅行社活動介紹以「讓坐飛機的時間變得更有意義」為號召,推出5名東大正妹以及5種旅遊主題,隨機抽獎方式抽中的旅客將有機會與正妹進行「機上授課」。正妹除了1對1介紹觀光地民土風情,還能幫忙為旅客小孩輔導功課。
活動推出後,旅行社官網卻召來大量批評,除了被質問「想要獲得機上導覽,一定要女學生陪嗎?」或是「一定會召來其他旅客白眼」等意見,最後由於負面意見太多,11日宣布終止這項企畫。
內地婚俗已從「鬧洞房」「進化」到「鬧伴娘」,而且尺度愈來愈大。近年內地頻頻曝出伴娘被脫衣、猥褻、甚至強姦的醜聞。當伴娘的危險性愈來愈高,無人肯做的伴娘竟成為一種兼職,日薪從幾百到上千元人民幣不等,有人聘請女大學生、甚至夜店小姐做「專業伴娘」。
「鬧洞房」是內地婚俗,常見的有要新郎、新娘做尷尬甚至色情動作、吃下難吃或骯髒的東西等。因有時會由伴郎、伴娘擋駕,代替新人被鬧,漸漸發展出「鬧伴娘」的風俗。伴娘在婚禮上常常被性騷擾,近年愈演愈烈,日前內地一演員婚禮上,就有多名伴郎合力「鬧伴娘」,要將內地女主播柳巖扔下水,柳巖險些走光。不少伴娘擔心被整,要求簽「禁鬧婚協議」。
在河北衡水市,為防「鬧伴娘」的風險和傷害,當地新娘流行不再找閨密、姐妹來當伴娘,而是通過婚慶公司僱用高校學生、夜店小姐等做「專業伴娘」。
業內人士稱,「專業伴娘」日薪最初兩、三百元人民幣,近日因伴娘遭非禮現象愈發普遍,兼職伴娘的日薪水漲船高,達四、五百元人民幣。另有婚慶公司稱可以請夜店小姐等「陪侍人員」充當伴娘,日薪為五百至一千元人民幣。
剛剛結婚的一位女士劉菲說,在河北的婚禮上,新人一般會先說明伴娘是朋友還是僱來的。「如果知道是僱來的,去『鬧』的人會更加隨意,不會顧忌姑娘的面子,」劉菲介紹,「如果鬧得過了,新郎新娘會去阻攔,長輩們也會出面喝止。有時候,鬧的人會看着伴娘臉色,如果真的被瞪也就停手了。」
但劉菲也坦言,「鬧伴娘」還是「讓人覺得當伴娘沒甚麼安全感」,「有時候鬧得太厲害,就是僱來的伴娘也會覺得非常受傷,寧可不要錢也要走,或者事後要求酬金加倍。」業內人士則認為現在的婚禮比起之前「文明多了」,「只要事先溝通好,一般不會對伴娘鬧得太過分。」
▲越南19歲正妹黎顏(Kha Ngan, Ngan Sushi),長相甜美的她不僅是選美冠軍,還是個拳擊選手。(圖/翻攝自Youtube)
網搜小組/綜合報導
最近在網路上流傳一位越南美女,但她不是演員或模特兒,而是一名拳擊運動員。這位正妹年僅19歲,名叫黎顏(Kha Ngan, Ngan Sushi),出生於胡志明市的她,不但曾拿下胡志明市的女子拳擊冠軍,也是越南選美比賽的冠軍。具有美貌又能打的黎顏,據傳已被國際巨星成龍相中,考慮在下一部戲邀請她演出。
根據《今日頭條》報導,黎顏的運動員生涯超過10年,不僅拿過胡志明市的女子拳擊冠軍外,還練過自由搏擊。她提到自己當初會學拳擊,主要是避免小混混的騷擾和猥褻。
▲越南19歲正妹黎顏(Kha Ngan, Ngan Sushi),長相甜美的她不僅是選美冠軍,還是個拳擊選手。(圖/翻攝自Youtube)
除了打拳擊之外,黎顏還是個兼職的模特兒,舞蹈也很擅長;從她的外貌和身材,實在看不出來她是個拳擊手,一般拳擊手通常肌肉發達、皮膚粗糙,臉龐不夠清秀,但她卻打破了所有刻板印象,看起來就是一名超萌的純真美少女。
外傳國際巨星成龍也看到了黎顏,有意重金禮聘參與他演出新戲;過去成龍在電影《十二生肖》中捧紅了跆拳道運動員「龍女郎」張藍心,若是黎顏也能參與演出,有望成為新的「龍女郎」。
▼越南19歲正妹黎顏(Kha Ngan, Ngan Sushi),長相甜美的她不僅是選美冠軍,還是個拳擊選手。(圖/翻攝自Youtub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