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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島申訴王|中四生為報復向露宿者潑凍水 無家者無奈接受生活哀歌

星島申訴王|中四生為報復向露宿者潑水 揭無家者生活哀歌
星島申訴王|中四生為報復向露宿者潑水 揭無家者生活哀歌

網上近日流傳一段短片,當中有多名青少年於跑馬地一條行人隧道內,惡意向露宿者潑水後逃去,事件在網上引起熱議。《星島申訴王》找到當晚於隧道內、目擊事件經過的露宿者,還原事件的前因後果。

網上片段可見,有多名青年向無家者潑水。

網上片段可見,有多名青年向無家者潑水。

網上片段可見,有多名青年向無家者潑水及汽水後逃離現場。

網上片段可見,有多名青年向無家者潑水及汽水後逃離現場。

網上片段可見,有多名青年向無家者潑水及汽水後逃離現場。

網上片段可見,有多名青年向無家者潑水及汽水後逃離現場。

網上片段可見,有多名青年向無家者潑水及汽水後逃離現場。

網上片段可見,有多名青年向無家者潑水及汽水後逃離現場。

達叔直言,已經睇開了,唯有大家忍讓一下。

達叔直言,已經睇開了,唯有大家忍讓一下。

Amy(右)稱,自己是女性,遇事時只有不出聲,自己避開。

Amy(右)稱,自己是女性,遇事時只有不出聲,自己避開。

涉事隧道住了十多位無家者。

涉事隧道住了十多位無家者。

涉事隧道住了十多位無家者。

涉事隧道住了十多位無家者。

涉事隧道住了十多位無家者。

涉事隧道住了十多位無家者。

校方發表聲明表示高度關注。

校方發表聲明表示高度關注。

事發地點為連接跑馬地馬場及天主教墳場的行人隧道,現場所見,有十多名露宿者留守,其中在該處住了7至8年的達叔直言,當晚目擊事件發生。他說,有3至4名青少年踩著滑板經過隧道,其中一名街友因嘈音問題斥責他們,該批青年心有不甘,兩晚後便帶著水及汽水,潑向該名街友。對青年的行為,達叔淡然地說:「細路仔係百厭啲,脾氣係燥啲,自已都做過後生,話吓佢就算囉!」被問到會否對於青年們的行為感到不高興,達叔說,這些行為是不好,不過「我就睇得好開,呢啲好平常嘅事,唔覺得係咩,大家忍讓吓囉!」

另一位目擊街友Amy便說,當晚聽到有人嗌,但因正在睡覺沒理會太多,可能是因他們大聲說話,被其他街友斥責而產生誤會。她也替被騷擾的街友感到不值,「地方整濕咗,無地方瞓,好慘!」對於街友是否經常面對這些騷擾行為時,Amy直言自己也曾被其他途人無故毀打,「嗰個人吸毒,無啦啦見到我,跟住就返轉頭,攞支棍嚟打我囉!」面對這些情況時,她說因自己是女人,無法與男人打交,故唯有不作聲,自己避開。」

前學長:對他好失望

事件連日在網上不斷發酵,有網民已指出,其中一名涉事青年是就讀香港航海學校的中四生,一位認識該青年、已離校的學長A先生向《星島申訴王》表示,該男生以前是「肯讀書,至少肯返學 ,肯聽老師講」,但後來在外認識不良朋友後而變壞,而且有很多短片都是該男生自己放上網,因他認為這些行為好有型,事件曝光初期,該男生仍未知事態嚴重, 更直言因被露宿者斥責故必定會報仇。A先生直言,「我好失望,因為我走之前,佢都唔係咁」,希望他會真心悔改,A先生更為學弟的行為向受影響的露宿者致歉。

涉事少年於事發後,曾經兩度狂社交平台貼文道歉。而他就讀的香港航海學校亦發表聲明指,校方對事件非常關注,學校一直對學生的品格有嚴格規管,並認為相關行為不符合學校的價值觀及行為準則,定會嚴肅處理。校方亦關注對涉事學生的教育同輔導工作, 教導學生正面同積極面對事件,懇請各界能給予學生,家人和校方空間,處理今次事件。

冀涉事青年多了解露宿者苦況

一直有協助露宿者的機構「同路舍」對今次事件感到遺憾。該機構項目總監吳兆康(Deep)表示,對今次事件,不論是無家者或是涉事年青人都感到遺憾及婉惜,無家者身體狀況普遍較差,適逢嚴寒,較易著涼。而涉事年青人在做錯這事之後,一定受到各界譴責,會承受好大壓力。他又稱,無家者因經常被欺壓,令自我形象較低,故遇到欺壓均會較少為自己發聲。

對於涉事的青年們,Deep說,社會應該給予機會年青人的,同時年青人應承擔責任,故希望他們多了解無家者的狀況,也希望年青人以至社會大眾面對遭逢困境或不幸的人時,「不要雪上加霜,而是雪中送炭」,同時建議政府盡快帶頭推動無家者友善政策,為年青人、為市民樹立榜樣。

《星島申訴王》希望社會多一點包容及少一點歧視,無論年輕人抑或成年人,都要自己的行為負責任。

星島申訴王|市民慳垃圾徵費創意無限  榴槤殼難處理 改食提子不再食榴槤

星島申訴王|市民慳垃圾徵費創意無限  榴槤殼難處理 改食提子不再食榴槤
星島申訴王|市民慳垃圾徵費創意無限 榴槤殼難處理 改食提子不再食榴槤

垃圾徵費再度延期至8月1日推行,《星島申訴王》收到唔少讀者意見指,依然對垃圾徵費細節有許多疑問。《星島申訴王》來到街頭跟市民玩「快問快答」,測試大家對垃圾徵費的詳情了解多少。

《星島申訴王》就垃圾徵費的規定,包括指定垃圾袋容量、指定大型垃圾標籤及違規罰款等,設計以下4條問題問問市民:

(1)環保署指定垃圾袋分多少個不同容量?

答案:9個。分別為3公升、5公升、10公升、15公升、20公升、35公升、50公升、75公升及100公升。價錢按容量由小至大遞增,當中容量最小的3公升垃圾袋售價為每個3毫,而容量最大的100公升售價為每個11元。

(2)市民可在哪裡購買指定垃圾袋及大型垃圾指定標籤?

答案:指定垃圾袋及大型垃圾標籤可於「獲授權零售商」購買,包括7-11便利店、惠康超級市場、百佳超級市場及日本城等商店,全港共有數千個零售點。

(3)假如將床和床褥一同棄置,市民需貼多少個大型垃圾標籤?

答案:2個。市民扔大型垃圾考慮要貼幾多個標籤時,應按數量作衡量,例如一張梳化,若有拆件,市民在棄置時需用繩縛緊為一體,只需貼上一個標籤。若市民同時扔一張床及一張床褥,由於本身是2件物件,因此需貼2張標籤。

另外,如果你所居住的住它大廈或商業大廈,是由私營廢物收集商以非壓縮型垃圾車收垃圾,當大廈人士扔大型垃圾時便需要按重量計算,而非用標籤計算收費。

(4)若市民違規扔垃圾,每張罰單罰款多少?

答案:在垃圾徵費實施後,如果有人違規扔垃圾,每張定額罰款通知書罰款為1500港元,若違規情況嚴重,又或者屬多次違例,有可能會以傳票方式被檢控,首次定罪最高罰款2萬5千元及監禁6個月,再犯者最高可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

市民街頭訪問:

(左起)Ivan、Howard及Yuki表示日後將戒食榴槤。

(左起)Ivan、Howard及Yuki表示日後將戒食榴槤。

汪生表示支持垃圾徵費。

汪生表示支持垃圾徵費。

廖生誤以為指定垃圾袋只有3個不同容量選擇。

廖生誤以為指定垃圾袋只有3個不同容量選擇。

甄先生為應對垃圾徵費,表示要提早割愛,將珍藏CD送給別人。

甄先生為應對垃圾徵費,表示要提早割愛,將珍藏CD送給別人。

趙女士擔心垃圾徵費推行後,會有人周圍扔垃圾。

趙女士擔心垃圾徵費推行後,會有人周圍扔垃圾。

譚太指正式推行垃圾徵費後會盡量環保些。

譚太指正式推行垃圾徵費後會盡量環保些。

蘇女士希望垃圾徵費盡快推行,讓市民及早適應。

蘇女士希望垃圾徵費盡快推行,讓市民及早適應。

使用大型垃圾標籤易混淆

《星島申訴王》訪問了多位市民,包括年輕人及長者等不同年齡層市民,當中最多人答錯的是有關指定垃圾袋容量,譚太指知道有多個容量的垃圾袋供選擇,但不清楚有多少個;而Yuki更「擰晒頭」表示「完全唔知」。

其次最多人答錯的是有關如何使用大型垃圾標籤的問題。廖生認為如果市民同時棄置床及床褥需要貼5個大型垃圾標籤。而甄生則認為只需貼1個,笑言「係咪一個搞掂?佢係計重量嘛!」

而4條問題中較多人答對的是違規扔垃圾的罰款金額1500元,當中有人因為看過環保署相關宣傳而知悉,亦有人估計違規扔垃圾跟「捉垃圾蟲」相似,因此有不少人答對,每張定額罰款通知書罰款為1500元。

市民決心斷捨離棄雜物

對於垃圾徵費,不少港人都想出不少創意妙招減省扔垃圾開支,年輕人Ivan和Howard則選擇戒食榴槤:「以前都會吃榴槤,遲下應該都不會再吃,主要都是吃下提子,因為沒那麼多垃圾,榴槤殼真的很難處理!」而Yuki則笑說:「現在開始扔東西,到(實施時)便不用掉太多垃圾。」

而譚太選擇「斷捨離」,表示會將沒有用的東西盡快棄置,並且日後會減少購買「唔等使」的東西。蘇女士則指會將垃圾累積4至5天才掉:「因為濕的垃圾不能存放幾日 ,我會用個盒仔儲起放入雪櫃,儲起4至5日才丟,咁樣我又可以慳一個垃圾袋!」

申訴署踢爆 三年上樓假象 房署篤數

申訴署炮轟房屋署篤數,製造三年可上樓假象。

申訴專員公署踢爆房屋署「篤數」,刻意製造三年可上樓的假象!公屋輪候申請宗數逼近二十九萬大關,輪候上樓的時間距離平均三年的目標愈來愈遠,房署被揭發在發放公屋輪候時間資料誤導公眾,將公屋「一般申請者」平均輪候時間與優先上樓的長者及「特快公屋編配計劃」的申請人一併計算,「人為地」壓低輪候公屋時間,而實則截至去年六月底,已有逾半的一般申請者輪候時間超過三年的目標,最長輪候時間更逾七年。公屋聯會估計若「分隊」計算,一般申請人平均輪候時間實際已長達五年,認為政府應分項公布數據,讓申請人掌握實際情況。

現時房委會每季公布公屋輪候冊的申請宗數及平均輪候時間,輪候時間以公屋申請登記起計算,直至首次配屋為止。今年九月底,一般公屋申請的平均輪候時間已延長至三點六年。審計署早於一三年十一月已發表審計報告,批評房屋署為求達致平均三年上樓的目標,將輪候時間較短的長者單身人士歸入一般申請類別,壓低一般申請人的平均輪候時間,有「篤數」之嫌。

連優先配屋申請計算

申訴專員公署昨日公布一項主動調查,炮轟房署計算平均公屋輪候時間過於籠統,「一般申請者」除了包括一般家庭申請外,另涵蓋「長者一人申請」、「共享頤年」及「天倫樂」優先配屋計劃,就連選擇「凶宅」等不受歡迎單位的特快公屋編配計劃亦包含在內,大大縮短平均輪候時間。

申訴專員公署引述房署去年六月資料,顯示一般申請者平均輪候時間為三年,但撇除長者一人申請者,平均需輪候實際為三年四個半月,再撇除「共享頤年」計劃的申請人,上樓時間進一步延至三年六個月,若作細分,五成二一般申請人的輪候時間超過三年,最長超過七年。申訴專員劉燕卿批評房署提供的平均輪候時間與實際情況有很大差異,誤導申請人,容易招致投訴,製造三年上樓假象,公署過去四年便接獲一百一十宗「三年未能上樓」的投訴。

公署亦批評房署自一一年起每年均有分析一般申請人申請地區及不同家庭人數的輪候時間,但內容收錄於房委會文件庫,申請人未必能掌握關鍵數據。房署解釋輪候時間難以預計,過去趨勢亦不代表將來的情況,認為向申請人提供資料反會「幫倒忙」。但公署反駁有關說法武斷,建議房署按不同類別申請者計算平均輪候時間。

撇除年輕單身者不公

公屋聯會主席王坤批評,房屋署計算平均輪候時間的方式不公平,「如果整體計晒,點解又唔計埋年輕單身人士?」

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主席黃遠輝不同意誤導申請人的說法,強調房委會不曾調整輪候公屋時間的計算方式,認為平均輪候時間可作為房署指標,毋須更改。他又指截至今年六月底,一般家庭申請宗數逾十四萬份,其中四萬六千個家庭等候逾三年,當中以三至四人家庭較多,他們大部分申請市區公屋,加上過往累積數目較多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