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毋須居港7年可投考警隊 至今15名符新資格人士投考

警方4月起放寬投考警員資格,投考人需要是香港永久性居民,毋須在香港居住7年或以上。人事部招募組警司陳純青表示,至今有15名符合新資格的人士投考警隊。對於會否擔心相關人士不熟悉香港難與市民溝通,陳純青認為,現時科技發達,相信投考人無論身處內地或海外,都對香港有所認識,又強調遴選程序維持在高要求。

現時警隊有大約5000個空缺,目標在2022/23年度招募240名見習督察及1350名警員。陳純青指出,未來的招募工作仍然存在不確定性,勞動人口持續下跌,去年亦有調查指,6成青少年對加入政府成為公務員不感興趣。他引述有國際人力資源機構的調查發現,超過6成受訪者將工作生活平衡列為最重要的價值,排名首次超越薪酬及福利。

陳純青又表示,疫情下不少人需要轉換工作模式,相信因此有不少人會傾向選擇具彈性、可以在家工作的職業,所以有固定工時、固定工作場所的職業的吸引力會下降。警隊會透過不同渠道,宣傳警隊工作的多元化,亦有不同福利,可以在工餘時取得工作生活平衡。

未來「一哥」大熱鄧炳強升任警隊副處長 前線形容︰好貼地的高層

              警務處高級助理處長鄧炳強獲委任為警務處副處長,成為警務處「二哥」,接替即將退休的警務處副處長(行動)劉業成,本月24日起生效。他近年已被視為未來「一哥」接班人。

有資深警務人員形容,鄧炳強作風果斷,肯聆聽前線意見,如在旺角騷亂發生後,鄧炳強時任助理處長(人事),有份聆聽及解決前線不滿。警察隊員佐級協會主席林志偉表示,有信心鄧炳強升任「二哥」後,會繼續認真對待前線意見,形容他是「好貼地」的高層。

警務處鄧炳強晉升為副處長。(警務處圖片)

警務處鄧炳強晉升為副處長。(警務處圖片)

鄧炳強現年53歲,於1987年加入香港警隊,任職督察。曾駐守多個單位,包括刑事調查工作、國際聯絡事務及行動指揮等。鄧炳強於2006年至2008年期間,被借調往法國里昂的國際刑警組織秘書處出任刑事專項主任,並在任內擢升爲國際刑警有組織犯罪及暴力罪案組主管。

鄧炳強於2007年晉升為高級警司,2012年晉升為總警司,2015年晉升為助理警務處長,出任港島總區指揮官及主管人事部。於2017年晉升為高級助理警務處長,並獲委任為行動處處長。

休班警長涉向疑犯勒索萬元掩口費,被控勒索和盜竊2罪

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一名男警長在休班期間,截查一名疑涉非禮案的男子時,涉嫌向男子勒索1萬港元「掩口費」,並涉盜對方1萬港元。被捕警長事後被控勒索和盜竊2罪。案件今天(2日)在區域法院提訊,被告張偉基不認罪,案件排期於4月9日開審,預計審訊3天。

早前報道指,現年49歲的被告張偉基原已退休,後以合約方式重返警隊工作,現已因本案停職。控罪指被告去年7月13日以恫嚇方式,不當地要求男事主X交出1萬港元,並在同日盜去X的1萬港元。

稚女疑遭警父非禮 否認母教作故事

加入警隊逾二十年的高級男警員,被指在二○一三年於住所三度替當時七歲的女兒洗澡期間,涉嫌摸女兒胸部及私處非禮,又涉曾用手銬緊扣女兒雙手並用手槍指向她的眼角,男警被控三項非禮及一項普通襲擊罪。

案件昨於粉嶺法院續審時,裁判官裁定四項控罪全部表證成立,被告選擇不出庭自辯,亦不傳召證人,案件押後至今天由辯方作結案陳詞。

現年九歲的女事主昨接受控方覆問時,其父即本案被告在第三次非禮她時曾摸她大小便部位,辯方質疑她事後無向母親及警員投訴此事,直至上庭才披露,女事主回應說:「以前細個唔知呢個point(重點)嘛!依家大個咗咪講番畀你聽囉!」辯方質疑她母親曾教唆她作故事,女事主否認。她又示範被告數次用手指在她兩邊胸部近腋窩位置打圈。

前妻認對被告不滿

女事主的母親則供稱,女兒向她投訴時,曾以Miffy兔公仔示範如何遭被告「捽」乳頭,她當時聽到投訴後感到心寒。她接受辯方盤問時承認對被告有不滿,包括不滿被告有多段婚外情,又遺忘兩人的結婚紀念日,她曾想過自殺,延至去年初申請離婚,但無反對被告繼續單獨與女兒見面。

辯方指她在女兒接受警方錄影會面後,才補錄口供交代女兒曾遭被告用槍指頭,質疑她刻意配合女兒證供。她否認,並解釋是警員主動要求她補錄口供,並非她故意「講漏」。